增值税发票隔月作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56:18
我上个月开了张发票给对方单位,这个月对方单位打来电话说是数量开错了,要求重新开具,,这张发票他们还没认证过,他们把两联发票、还有一张拒收证明寄给我们了,我们单位具体要怎么操作,是要到国税申请开红字吗?如果是的话,那我们要准备哪些资料啊,,

既然对方已将未认证发票两联退回且又附上拒收证明,楼主即可凭拒收证明开红字发票冲销,红字发票也不需要寄给对方,与退回的蓝字发票一并归档备查即可。
如楼主还不放心,将蓝字发票、红字发票、拒收证明复印后送税务管理员备案更好。

隔月不能作废,只能冲红重开.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纳税人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部门(窗口)报送资料
(1)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 所对应的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
(4) 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见1、)或者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见2、)
(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跨月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应该该再开票系统里用【负数】功能红冲掉

如果是普通发票的话,直接开负数

如果是专用发票,需要先到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再回系统中开负数(具体是本方还是对方开通知单,可以咨询所属税务专管员,由于地域不同,所以要求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