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和用于职工福利账务处理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7:15:20
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增(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应缴税费-增(销)(售价*税率)
请问:这两种情况所涉及的商品的所有权均发生转移了,为什么对外捐赠不确认销售收入呢?最好有相关文件,谢谢!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增(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成本价)
应缴税费-增(销)(售价*税率)
请问:这两种情况所涉及的商品的所有权均发生转移了,为什么对外捐赠不确认销售收入呢?最好有相关文件,谢谢!
视同销售按成本结转只是以前会计制度的规定,现在要分清况符合条件的是应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的。注意这是和以前会计制度的不同。
个案来说,因是捐赠应视为没有商业实质,会计上不应作收入。认为按成本结转。
而税法上不管你怎麼计,都要按视同销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