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的劳动合同是否必然生效?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7:51:44

不一定,首先该合同条款须合法,有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违背的条款即使约定也无效

不是。

合同双方非自愿签订的合同,如一方受胁迫、威胁、欺诈等非真实意识表示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都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

劳动者如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发生效力,要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独立承担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合同也是效力待定。(比如不满16周岁的孩子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不发生效力)

在真实意识表示,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民事能力的情况下,双方盖章、签字的劳动合同也只能说是合同成立,但是否生效还要看具体内容。违反劳动法和其他中国现行法律,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第三方)的劳动合同条款均不发生效力。

可见,简单的认为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的劳动合同必然生效是不妥当的。

同意楼上看法,如你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生效。若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各省市的劳动合同条例,则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者全部无效。具体要看你合同的文本,若你有问题,可以将文本拿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审核,或者发邮件给我帮你确认(xing-shi@163.com)。

如果有违背现行劳动合同法的个别条款,是不予生效的,属于无效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