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阿坝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30:09
灾后阿坝州事业单位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这是我们单位转发的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5•12”地震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你可以参考一下。具体可打电话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 “5•12”地震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我州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由于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已严重影响到职工及其家庭的居住和日常生活。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受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维修、救灾或救急,根据阿州住公委办[2008]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州部分职工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5.12”震灾毁损自住住房,本人或家庭成员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或伤残、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自愿提取本人账户内余额的住房公积金。
  二、凡我州职工的直系亲属在重灾区中受灾严重的,凭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或县、乡救灾办出具的受灾证明,以及与提取职工是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用于住房维修、救灾或救急。
  三、因震灾受伤致残的,提供救治医院的治疗证明。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