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亲在上班地点突发急病去世,谁知道按照法律公司应给什么说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9:44
希望可以得到专业的指导,现在公司有给一些补助。但我希望得到一个正确的标准,不能人家说多少就是多少,不能糊里糊涂啊!
希望可以有人帮我!
谢谢

按照工伤处理,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父亲在不在上班?
如果在,算工伤。具体赔偿参照新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补偿标准。
补偿是按照具体地方来制定,我无法给你说到底能赔到多少钱,但是,如果是上班时候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办理。
如不是上班,是私事,则不是工伤,如周末到单位找加班的同事吹牛,或者去拿落在单位的物品等。这就要自己负责。

案例:我小学一同学父亲,周末被安排加班,在上班途中突发脑淤血死亡,最终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支持楼上的回答

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