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 子女如何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6:42:08
房屋所有权是父亲的名字 父母离婚 父亲说把房子赠与子女 无字据 无公证 能否成立?
法院离婚判决房屋所有权到子女名下 但是房屋所有权是父亲的名字 法院的离婚判决能否生效?房屋所有权是否属于子女了?房屋是婚后财产
PS:父亲提出离婚 并口赠房屋于子女名下 但母亲认为房屋所有权必须过户到子女名下 子女要取得房屋所有权 才同意离婚 因为是单位房 无房屋产权证 至今尚未办理 父亲便进行房屋鉴定和价格评估 在鉴定书上 房屋所有权是父亲的名字 日期上有鉴定时间和房屋鉴定人员 但是实际上当日并未有鉴定人员前来鉴定和评估房屋 可鉴定书后有坚定人员的公证书 那么此次父亲进行的房屋鉴定 是否有效?通过房屋鉴定书 法院的离婚判决将房屋所有权赠与子女 但是房产所有权仍是父亲未更改为子女姓名 是否成立?

1、子女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2、夫妻离婚,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没有关系。离婚后,父母仍是子女的监护人。
  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女儿“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该赠与;
2、如果撤销了赠与,则应该就该房屋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于另一方相当于房屋市价一半左右的补偿,无法达成一致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来说,采取赠与过户比较省费用。但是将来的税费可能会高!
过去很简单,现在麻烦点!
可以采取赠与的方法,比过户便宜点
大额的有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如果南京是4%的契税!各地可能会有小不同!

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
登记要件

①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②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
③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