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解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23:04
本人有个解不开的难题,请各路高手、专家点拨:
某公司曾因一些费用要入账,结果用约数千万的假发票冲帐,后被税务部门查出,后来此公司向税务部门作了深刻的检讨,要求税务部门给予宽大处理,要求税务局把假发票撤回,并重新补开正式的发票。请大家议论如下问题:
1、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构成了主观故意偷税罪?
2、税务局能同意该公司的请求,把假发票撤销,并重新补开正式的发票吗?
3、如果同意补开发票,要以什么人,什么名义补开?
4、该案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1、是的。
2、不能。
3、不能。
4、行政罚款,甚至严重的话要移交公安部门。

1是的2不一定3不知4同3

案例点评:
1.此案意构成主观故意偷税罪。此罪的要点是:
a.主观故意 b.数额超过1万元 c.偷税超过当年纳税额的10%
以上三个标准意符合.
2.税局应按1.项的规定处理.即全额补足所偷的税额(含增值税,营业税)并处以应纳税额1倍以下的罚金.同时,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3.税务机关不应统一该公司撤回假发票和重新开票.如不按第二条处理,则构成营私舞弊罪渎职罪,拒不移交案件罪.
该案属于特大偷税案,应在税务局查税的三个月内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4.请说明该案发生的地点,我们将发动网民对其声讨,并追促税务部门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