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件事可以有两个原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32:49
谢谢各位朋友!事情是这样的.我同学父亲在一次车祸中当场死亡.同学父母离婚,同学随母亲生活.发生车祸后,死者的女儿不知道,(其女儿是未成年)死者的母亲起诉到法院,没给法院说死者有一女儿,法院已开庭一次,死者的女儿得道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加入此事,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说:一个事不能有两个原告,把赔偿金给死者的母亲,你们自己去协议分割,如分割不成,再起诉死者的母亲".死者的女儿认为法院是执法部门,此事应由法院处理清.难道还用死者的女儿再起诉吗?这事应该怎么办好呢?希望懂法律的人士给予指导和帮助.谢谢大家!
事情是这样的,如今是死者的母亲和死者的女儿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奶奶和孙女之间的关系.(赔偿金的问题),现在法院只是开了一次庭,还没有判决结果.奶奶没给法院说有个孙女,隐瞒事情的真相.死者的母亲想把赔偿金全领了.死者的女儿应该怎么办?法院是否在判决前让死者的女儿加入该程序?并得到应得的赔偿金,抚养费.谢谢各位!望能帮我解决这一难题.

这是法院的过错
既然母亲起诉法院,
法院也已受理
那么就应该对案件事实做全面的认定
父亲死后,其留下的遗产和赔偿金一并作为财产
其母亲和女儿都是依法各有其份的
如果这次起诉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了的话
那么其女儿可以向其上级法院起诉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原则上2个继承人平分死亡赔偿金。如果你同学的母亲不给,你同学的姐姐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

请告诉我被告是谁?是不是车祸中的另一方!死者的母亲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没有要死者女儿的抚养费?如没要,死者女儿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因其是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