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之后能否免除试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51:18
我是应届大专毕业生,今年刚刚毕业.毕业前在一家公司工作,期间由于没有大专毕业证算为实习期.工作了三个月后,七月份拿到了毕业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时候,还要有六个月的试用期,签订合同后不增长薪资,也就是说我相当于要在这公司里同一个岗位上干9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这合理么?能否免除或者减免试用期的时限,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说的明确具体点,别跟我说什么试用期最多6个月什么的东西,那个我都知道.对于满意的回到我不会吝啬积分,也能后续陆续追加积分,只要你给我确定的回复,谢谢
我们之前只签订了一个实习协议,规定“实习期满,甲方对乙方进行学历验证,学历验证合格者甲方办理录用手续,转为甲方员工;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退回学校”(原话)
我现在已经可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上有试用期六个月的规定,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可超过6个月,可是我已经实习了3个多月了,同一个岗位还要继续试用6个月,我真的是非常郁闷。本来要是都这样我也不郁闷,我的好多同学也在这里,他们有的直接没有试用期,有的比我们来的还早,都一年了快,还要试用6个月,我属于中间的
更郁闷的是我办公室有一个女孩,本科毕业,比我晚来俩月,工资规定的本来比我高200块钱,结果这次一起签合同她又涨了200,她就在那蹲着没事干一个月多我400,我怎么想怎么窝火,我们主管也不理解,他跟人资协调也没有结果,人资以一句工资薪资标准规定了事
最后补充点:要是那女孩干的比我的工作有技术含量比我的工作重要比我勤快那我也就忍了,可是我是影片剪辑,那女孩说好听的是打字员,说不好听了就是打杂的,你们说我心里能不窝火么
惠普总裁?叫程什么玩意的?我听过了,他给我们讲过课
我在FOXCONN
由于工作部门是多媒体,所以其他的老总们的讲课我的视频一把一把的

不知道lz是哪里的?
南京市对您这样的情况有明确规定的,《南京市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实行见习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所以,如果您是在南京,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免除试用期。

如果您不是南京的,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查询一下当地的毕业生见习期管理政策。

大的国家法律上没有对用了见习期的能否再约定试用期,1996年的相关复函上倒是说见习期结束后可以再约定半年试用期的。过去很久了的事情,明显不符合现在的国情。但是还没有废止,也只能干瞪眼生气。
但是一般各个地方上都会做出地方法或者解释什么的,比如山东、辽宁就颁布《就业促进规定》对实习期做出了不得超过6个月的强硬规定。
再如上面我说的南京市的《南京市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管理规定》更加明确到见习期用人单位、毕业生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不能怎么样、转正手续该怎么办、转正合同怎么签都明确标示。

所以当务之急,您最好还是去咨询当地劳动局,或者查询一下当地的毕业生见习期管理规定什么的。

各地的地方政策不一,例如南京,确有《南京市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实行见习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的条款。

首先,建议咨询下当地的劳动部门(问热线12333即可),确认当地是否有类同南京的地方法规。如有,带着实习协议到单位人事部门理论即可,建议先不要申请仲裁,仲裁了就不用干了。

第二,如果地方无此类法规,那么你要平息个人情绪问题,理清楚什么是实习期,什么是劳动关系。实习期不在法律劳动关系范畴内,上网查查你就知道了。也就是说实习期不同于试用期,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上面很多人提到9个月试用期的说法,其实第二条里已经说得很清楚,实际就是6个月的试用期(约定6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3年以上,含3年整)。

第四,你所说的别人什么事没干,拿的工资比你高的问题,还不能认定为同工不同酬,因工作岗位、性质不同,不能比较。就打个比方说:你在单位有关系,领导愿意开你1万/月工资都可以,别人说了有用吗,肯定没用,所以不用带着如此大的个人情绪,就业机会很多,不行就换一家。当然,你要调整好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