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急!急!劳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6:28:31
我的单位下达了一个文件,让我们单位的很多职工到别的地方工作,即转岗.
单位要求我们签定一个新的劳动合同,原来的劳动合同即解除.我们很不愿意,所以就没有签,我们上劳动仲裁请求能够维持原劳动合同,可是劳动仲裁驳回了我们的请求,我们的工龄已超过了15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已经上诉法院,现等待法院裁决.
如果法院裁决驳回了我们的请求,怎么办呢??????
我在此请求各界人士能够给予法律方面的帮助,我很感谢,此室很急!!!!
希望得到大家帮助!!!谢谢

法院也一定会驳回你的请求的,因为这个官司你输定了,你要求维持的原劳动合同过期了吧?没有续订成的话,不能维持。可惜你没有在之前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惜的是,金额很低。你的权益不是没有得到保障,而是你没有什么这方面的合法权益,合同缔约权是你不签。这就好像你租房子,到期后房东要涨价了,你非要按原价租,输定了。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象你这种情况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你们可以要求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