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已经确定犯法的人叫嫌疑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42:29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简单来说就是还未判刑定罪的人就只能称为嫌疑犯

已判刑定罪的人就叫罪犯

因为他们涉嫌某个疑案

不一定就是他们,可能是别人顶替,要混的,为了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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