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知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50:32
我在1997年买了绍兴东浦郊区一间民房,当时签了协议,买家当时说没有房产证,不用过户,以后拆迁时直接过户,现在十多年了,也没有拆迁.现在他们也说过不了户,说不是我一家,别的人家也是这样的.请问这方面专家,这房屋从法律上是否属于我?怎样才能属于我?

现在不是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是这所房子就没有房产证。你只要有买卖房屋的合同,就可以在拆迁时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办理。

如你买的是农村宇基地房,可以说没有法律予以保护。只是依法宣布撤销合同(既协议),然后买方和卖方各归还原来的钱、财完事。以这种情况来看,你现在倒不如继续维持现状,待今后遇事时再看情况而定恐怕损失要小点,现在要强做这事亏就吃的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