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一位亲戚的民间借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07:57
我叔叔十三年前,由于被同村的一个人(下称为王某,也就是叔叔的上线)鼓动,加入一个传销组织,当时要认购产品,但我叔叔家没有那么多钱,王某提出,可以给我叔叔借款让他认购产品,随后叔叔就打了欠条,欠条上大致内容如下"某某借某某现金壹万元整,月利率2厘1分(千分之二十一)"。王某然后就用产品顶替了一部分(可能五千元左右),剩下的给我叔叔发展下线。后来由于国家打击传销,这笔钱也打水漂了。十三年过去了,我叔叔由于认为是非法传销的用途,没有还款,王某也没有提这笔钱。最近一个月,王某突然要要起诉我叔叔,让我叔叔还钱。我想请教如下几个问题:(1)借款的事由和用途都是用于非法的传销活动(我叔叔他被王某蛊惑传销时候不知道是非法的,只是后来才晓得的),这张借条是否还有效,或者说是否全部金额都得还?(2)如过借条有效,借款的利率为月利率2.1%,是否过高?如果过高,按照什么实际利率执行?(3)借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时间和计算利率的方式,利率的计算应该是按照单利还是复利执行?
下周三就要开庭了,非常急切的等待大家都回答,先谢谢各位了~

1、首先你要明确是借条还是欠条,二者适用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不同的。
2、如果是欠条,那么其欠款的理由必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恰如你所说,如果是为了传销而欠款,法律不予保护。前提,它是欠条。
3、如果是借条,那么利息是过高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为无效。当然是单利,国家对于利滚利是不承认的。

超过诉讼时效了,你可以省钱了.根据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嘎嘎,省下钱可以请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