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对等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46:43
2007年10月23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我是摩托车,无保险,有行驶证,但无驾驶证。对方是小轿车,有驾驶证,有交强险。根据实际情况,交通部门认定我们双方责任相等。事故中,对方未受任何伤,我头部却受了重伤,在医院住院耗费6万多元才基本治愈,也留下一些后遗症,如泪管堵塞、耳鸣、颈椎活动障碍等,造成十级伤残。经初步核算,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费、后续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约2.5万元。请问象这样责任相等的情况下,对方有交强险,这8.5万元中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应怎么对我进行赔偿?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对方还有第三者责任险。

你也说了责任一半.
那赔偿也是一半呗...你要是也买保险就好了哦.

你是属于非法驾驶,交管部门判定的责任很明确:双方责任相等。所以一人一半,这8.5万元双方平均承担,由于对方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按法律程序会由保险公司按保额直接支付给你,当然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承担。如果构成伤残,是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