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诈骗集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13:59
一个关于“诈骗集团”的问题
本人于2005年参加了老师推荐的一个征文比赛。之后又说我进入了决赛,又说要交钱,到2005.5.20总共汇一百三十多元,地址是“湖南省衡阳市市府路14号文学天地文艺创作部 伊伟峰收”。说是9月份就出书,并且还制作一份通讯员证。通讯员证是收到了,但是我得奖后却与当时说的奖金奖品什么的一点都不符,什么都没有。在交钱之前都已经问过老师是否是真的,老师说有这个杂志社,叫我投稿。(都不知道有多少学生受骗)那现在问题是:
1.过了两年多,应该用什么方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2.老师有责任吗?
3.这个杂志社是否真的存在?应该怎样打击他们?
问题补充:该地电话:0734-2410708
邮编:421001
(请广大网民帮助我,谢谢!!!)

铁定是诈骗了
这种案子我看得多了
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涉嫌诈骗,公安机关是会立案侦查的。
老师在推荐时候,没有做到调查清楚,是有一定责任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但是因为这就是民事纠纷,超过2年追诉期,所以.....不能追偿了。
查杂志社是否存在,可以去文化部门查,因为杂志社申办是需要文化部门批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