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八年,男方有一幢房,男方为产权人,双方都有小孩,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11:45
同居八年,男方有一幢房,男方为产权人,双方都有小孩
1.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
2.现在房产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男方的爸爸妈妈并不想把房产给女方,而想留给自己的孙女.现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是不是如果男方一直不与女方领取结婚证的话,男方在不幸生亡的情况下,女方是没有资格占有或者说是继承房产的?
3.如果现在去公证处公证,说男方想把房产的继承权留给自己的亲身妇儿,那么这个公证会不会生效?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1、新婚姻法规定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因此该女方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继承该房产,除非南方愿意无偿赠与并有见证方或经公证
2、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男方没有另立遗嘱的话,则根据法律产生法定继承,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结婚证上的配偶,没有注册的不能称之为配偶)、父母、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就是和配偶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婚外情生的子女)
3、另外如果是继子女,或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的话也可以继承,上面的案例不属于继子女也不属于养子女

1,如果女方的孩子是男方所生,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要求继承权.或者,马上领取结婚证明.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没有资格。

3,公证有效,房子是男方的,他有权利自行处置,不需要女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