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屋产权问题,法学达人请进!先上2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41:11
是这样的:
2005年3月,父母在其居住省城以我名义买了一套商业房(期房)。
2005年5月,我与老公结婚,因为工作关系,我们居住在工作所在的县城。
2005年9月,房产证办理下来了,由我父母保管,房屋出租出去了。
我想问以下,现在我想把房屋产权归还到我父母名下,我应该怎么做。(除了转让和馈赠)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你购房发票写的是你的名字就有问题了,你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父母给你买的。也就是无法证明你父母是实际出资人。
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子所有权证明,你结婚之前那房子也不是你的。而你是在你结婚后才取的房产证,也就是说你结婚后交了一部分钱。也就是说你买房子的钱你老公可能出了一部分因为你的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你父母出的也可能是被认为是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所以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你最好想个别的方法批骗骗你老公同意把房子过户,比如说你父母需要那房子抵押贷款。如果你们感情很好那过不过户无所谓。

最好是办理赠予 ,或者直接过户,收千分之四契税。一套四五十万的房子的二万多.但是这两者的前提都是你和你老公共同同意(如果你们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否则,你就只有等着你老公分你一半.按现在物权法规定,只要没办婚前财产公证,都是算双方共有哈.

直接过户,收千分之四契税。一套四五十万的房子的二万多

你买的房应该算是婚前个人财产,你有权利支配它
你直接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就可以了

这是你的婚前财产,不需要担心,你丈夫无权支配。

最好是办理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