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到底有几项前置审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09:38
有人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网络文化、视听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
但我查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里面没有写“文化、视听节目”。
这是怎么回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严格规定了在互联网上发布视听节目的相关规定,规定了需要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才能从事互联网视听业务。

你可参考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