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迟迟不交房款,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10:47
两个月前我卖房子给人,当时交了定金2000元,写了收条,但是两个月来买房人迟迟不交房款,一拖再拖,而我也回绝了很多看房人,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否将房子卖给其他人,定金是否可以不退,因为房款的两个月利息也不止这些。

你们是否约定两个月为限,如果是,他超过两个月不交款你可以卖给别人了。
  定金可以不退,理由如下: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根据我国发法通则和《担保法》八十九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分类
  根据定金给付的目的和效力不同,定金可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

  定金总结
  1、 定金种类: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没有规定证约定金)
  2、 定金特征:要式(书面)、要物
  3、 定金数额:≤20%
  4、 定金罚则:违约(根本违约、不完全履行-比例)、拒绝订立、解约
  5、 定金判断: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有关定金相关规定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