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生育第三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03:08
------我15年前有过一次婚姻,育有两个小孩。生这两个小孩没有违反计生条例(因为当时我们双方是独子和独女,且我是三代单传,再加上第一个小孩已经5岁了,根据政策可以生二胎)。后一个小孩两岁的时候我们离婚了。孩子15年来都随女方生活。

-------我现在再婚。女方是初婚。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但是我到我们当地计生办去办准生证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有两个小孩了。不给我办。老婆马上要生了,现在面临的情况就是生了接受罚款。

-------我是湖北的,我查了一下新计生《条例》,上面是这样说的:“再婚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我原来的老婆还在呀!所以不属于这种情况。

-------但我又看了有位朋友在回答:“中国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三胎?” 的回答是这样说的【如果一方初婚未育,另一方在未违反计生条例情况下育有两孩,可以生育第三胎,这充分体现了对生育权的尊重】。

-------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大家,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办到准生证吗?因为有准生证就是合理合法的,没有准生证就要交罚款哦!请提供合理合法的依据,不要推理和个人观点。

我们家附近有个男的
和好几个人都结过婚,有四个孩子。也是每次和没结过婚的女性结婚生的,不过是8年前了。

按照现在的法律很难。

如果你的妻子真想要孩子,要不你就接受罚款吧,反正生下来也就没办法了不是吗。

为了你的妻子考虑吧,最好不要做掉,女人都想有自己生的孩子。
总之祝福你。

不可以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生的,不可能因为你跟前妻有两个孩子了就不能让现在的老婆生一个吧```

对啊~法律好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