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兼公司总经理宣布财务章发票作废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3:32:16
合伙企业共A与B两合伙人,两人发生严重的经验纠纷.期间,合伙人B不听合伙企业的要求返还财务资料的要求一直隐匿财务资料.法定代表人兼此合伙企业总负责人A已经起诉到法庭.8月中旬开庭.

没有发票,合伙企业无法开展业务,也就没有了收入.现在做为法定代表人兼合伙企业总经理的A决定登报申明财务章与发票作废,并重新办理发票与通过公安局重新刻制财务章以恢复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

这样行吗?如果B发现了,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上讲合伙人之间除有限合伙人都是共同经营的,对于公司的重大决定都有决定权,有权查阅财务资料等。此外规定合伙人不得损害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两个人在管理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b的在先,所以a只要有证据说明b损害合伙企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