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人入室不问青红皂白持刀将他人头部砍伤,法律上他犯了什么罪?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11:29
请问,一人入室不问青红皂白持刀(一尺长的砍刀)将他人头部砍伤(刀口长5cm左右),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法律上他犯了什么罪?
这个人因为一条狗的死亡,进屋什么也不问,直接举刀就砍,嘴里口口声声说:我要杀了你,我要捅死你。伤势有外伤也有内伤,额头上箭头型三角伤口,伤口分四瓣应该是钝器伤,最长的一瓣有3cm.累积长度应该超过6cm左右,内外缝合20多针,右前臂两处直线型刀口,分别长约5cm左右,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左肩及后背多处被刀砍形成钝器伤。
首先,我想知道他够不够上刑事案件?
这样的伤情够轻伤害吗?
如果够,他能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请说的详细些?谢谢了!!!

如果其目的是要杀人,那么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目的是伤害对方,结果要根据法医鉴定而确定,经过鉴定伤情在轻伤以上,那么成立故意伤害罪,伤情在轻伤以下,虽然不成立犯罪,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看什么目的了,如果是为了私仇,可能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如果是为了抢东西,应当定为入室抢劫,抢劫罪.也可能是故意伤害和盗窃并罚

主要看动机目的和伤情

当然是犯罪了,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这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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