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聘的岗位我从来都没有做过,根本不知道,但是我又很想去做,我该怎么跟面试官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53:25

1.理论上是可以通过事先了解有所掌握后,说明自己对该岗位工作特点的分析及认识的。
2.任何工作,均有共性的一面,如:认真的态度,小心谨慎的风格,周密的思考,两个以上应对方案,人际关系处理,等等,均可表示。
3.应明白:对无相关资历者,考官侧重的非资历的显要〈你即使有他也未必全信〉,而是考察你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如形象、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等。
4.相信自己者才能使人信,"天生我材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