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1:28:23
我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说的税,入我单位员工A 基本工资3000 个人负担社保 283.35 那么个人说的税为(3000-283.35-2000)*10%-25=46.67 实发工资为3000-283.35-46.67=2669.98由于我们是发现金所以我在做工资的时候添了一项补整 ,A补整0.02 补整后实发工资为2670 请问我补整的这个数应该算个人收入吗,请教大家我补整的这部分该如何做帐,请把如何计提 等分录写出,定有重分相谢!!!!
有的得补整0.4多,影响到个税了,请问我计提工资的时候如何做呢?

因为这个金额不是很大,你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来调节,实行四舍五入办法.不要再计算个人收入了,太麻烦.

说实话,这两分钱的确算收入,也要计税。但是,你补2分钱,对个税的金额没有影响。0.02*0.1=0.002,四舍五入的话,其实就是0。但是,如果补0.09元,那就会影响1分钱的个税。当然,我算的这个税是用你的10%,遇到5%的,不用考虑,15%和以上的,要考虑了。
至于怎么把这个差额入账,建议每个月找一点发票入吧,随便入个费用就可以,反正金额也不会很大,把这个差额补上就行。
为什么要发现金,打卡不是很好吗?发现金,每个月还得取现,有安全隐患。跟领导建议打银行卡吧,安全,又方便。

按理说应该算收入,只要是你在表上体现了。我觉得简单一点你就在发的时候直接不用调表,发整数得了。因为如果有发0.02元的,也不就找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