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53:08
刚参加工作半年,恩,刚开始时以为进入一家正规的公司(手机卖场),刚进去时先交300块的制度押金,每月还要从工资里扣50块培训费(要扣10个月),然后给了一份合同给我们签,开始以为是劳动合同,后来看《劳动法》时才知道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而我当时签订的只有一份,从1月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和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签合同,更不要说别的东西。刚开始时我是做收银,现在是收银和移动缴费一起做,比做收银时的工资还更低,这合理吗?现在这样身兼二职的工作,压力很大,快撑不住了。他们说未做满一年者,不会退制度押金,还要扣500元培训费,我现在一个月才7、8百,这样不是白给他做了一个月~~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身份证明,否则是违法的,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单位领导索回被扣的押金;其次,单位至今未与你签订合同也是违法的,你可以此为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支付从08年开始的一月双倍工资,还有补交社会保险等.还是直接上劳动局投诉吧,相信政府部门会支持你的合理合法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