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房屋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48:27
我的一个朋友,她的丈夫在10年前不幸因病去逝,未留遗嘱.他丈夫的死后补贴一半给他女儿(现由我朋友独立抚养),一半给他父母亲.生前,他们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购买了她丈夫单位的积资房,因单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4年前丈夫的父亲也去逝了.她丈夫的补贴的一半给他母亲个人所用.现在单位在办理房产证,她去办理的时候,房产局要求其婆婆和其丈夫的哥哥出据证明说明放弃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后方可办理.现在朋友的婆婆已说明她不要房子的继承部分了.但是她丈夫的哥哥却坚持要他的那一部分,请问他哥哥可以有房子的多少?为什么会有他的.

继承法第二章、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儿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此案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儿女、母亲。按继承法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哥哥】。详情请参照继承法。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cyflfg/c007.html。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的具体规定。

我认为他哥哥无权继承房子,他哥哥只有继承他父亲房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