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应收款”帐户的运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9:49
有题目如下
采购员李明因到外地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做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李明 1000
贷:现金 1000

请问明明是李明从企业支取了欠款,不应该是“其他应付款吗?”怎么还会是“应收”呢?
请各位指教一二

你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这里是站在企业这个会计主体做账的,所以是这1000是应收的,即李明没有花完的前还是要收回的,这是备用金性质的。

这么理解吧,这钱是企业借给李明的,他当时还没有发生费用

如果是其他应付款应该是其他应付款李明发生了1000元的费用,但是企业尚未给其任何费用

做会计的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的位置是哪里,,你现在是替企业做账,,企业的钱被李明拿走了,,你不是应收李明,,还要再付给李明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