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朋友说法律是有钱人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32:43
三楼的,那些都是通过媒体的,很多事就是用钱和权摆平的,有时候事情只有通过媒体关注引起社会关注,关注的人多了才会公平的解决,如果我杀人了我上面有中央亲戚,亲戚帮我也在限度内,如果要媒体知道中央亲戚帮我解脱,中央亲戚的官还有的做吗?很多时候在保证自己的前提下做的决定。
你朋友说的很有道理,现实就是这样的,打关司请律师要一大笔钱,而且还是现金,支票不收。如果没钱请不到好律师就没办法打关司,就像古代没有诉状就不能告状一样。所以做律师是很赚钱的。一个小关司可能打赢才得几千块钱就得提成分很多给律师。如果有关系就可以找关系放人,请客吃饭就可以了。我们这儿很多杀人犯(特别是边远的区县当官的就是老大,没人会下去查他)都是找关系一个杀人犯10万/20万就能买出来
社会就这样,没钱也没权就靠边站,只能乖乖做穷老百姓!哎~~~~~~~~~~
我则认为,这句话是有理可寻的.
很简单的道理啊,你月入3000.请律师是中级的律师
人家月入3万.请的是高级甚至是国际律师..
律师上有差距就肯定有问题啦..
嗯,你说对了
这个可能是受以前封建思想影响,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它作为一个口号,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正式提出的。
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它作为一个口号,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正式提出的。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先驱便提出了“人权”的思想。到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J.洛克、J.-J.卢梭等人系统地阐述了“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洛克:《政府论两篇》),“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作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卢梭:《社会契约论》)。这一理论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资本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原则依据。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正式确认了这一原则,明确规定“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即“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