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忙解答!!!!可以追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32:06
我父母是原某一国营企业职工,后来公司被政府拍卖了,导致现在低保等各项保险没人交,没人管没人问,请问政府的做法对么?如果起诉应该依据什么?是不是不符合中央的什么文件精神?帮帮忙?

企业因倒闭破产的,要分不同情况
第一,如果企业是被兼并,则原有员工,新企业必须负责。
第二,如果是企业破产倒闭,然后在倒闭后,企业的资产和土地被卖给私企,则私企不需要对其原有员工负责,有约定除外。
还有,政府的做法,是遵循国家规定的,因为现在要求政企分开,政府不得同企业挂钩。
国企如果是倒闭后被依法拍卖,则你父母只能算是企业倒闭下岗,如果是被兼并,则新的公司必须给原有职工一定补偿。我不知道你具体情况是什么。
总之,控告政府很难,一个是难以告赢,第二个,就是我没有发现什么理由。除非政府在拍卖企业时候涉嫌违法,或者同第三方企业签订合同涉嫌违规,否则无法控告。
还有,如果最坏的,就是企业破产倒闭后被购买,则你父母很难得到赔偿,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国企和私企是一样的,一旦破产后,执行的方式也和私企一样。
关于保险等,没有了企业,当然是你自己去缴纳,这个和政府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保,社保等强制险,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但是无业或下岗员工,必须自行按时到相关部门缴纳。

如果想起诉要补偿,我看不出政府的问题,目前,如果企业是被兼并,而你父母没有得到补偿的,你可以起诉该企业,要求其对原有职工负责。
新企业如果相关合同中有对原职工概不负责条款,这时候就可以另行控告相关政府,因为他们和企业合同损害了第三方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中央文件精神。第一,这个精神是地方政府对于企业破产,被兼并的国企老员工,应当给予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工作,解决其实际困难。第二,文件精神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只能是参考要记住!

按照劳动法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由于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单位应给以员工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一般应以补助的方式按月发放,至于保险应包含在内。你没有得到补偿不合理。
到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