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未还清贷款,不能加共有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6:48:00
我和老公在领结婚证前买的房子,首付是老公家出的,购房合同和贷款是老公的名字,几个月后我们才领的结婚证,目前房子住了快一年了,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现在我想等房产证下来之前在房产证上将我的名字加成共有人,今天我打电话到房管局把我的情况说了一下,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把贷款还清,才能增加共有人,我想问一下,真的是这样么?按理说房产已经属于我老公,他应该有自由处理他的房产,而不受贷款约束啊?唯一能约束换贷款的应该是贷款合同啊?我想请问专家,在这种情况下,真的不能增加为共有人么?请专家赐教~~谢谢

按揭期间不能办理公有产权手续,到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
因为还贷开始以后已经结婚,所以加名的意义不大,房产法律上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首付外)。当然要加名,也只需手续费,不用纳税。

加你个头,无耻的女人,首付是你老公家出的,凭什么加你的名字,女人心海底针!

最鄙视也最瞧不起你这种女人,没出一分钱还老是想着房产夫妻共有,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