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约,这样的培训费要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6:26:26
公司在入职前举行过一次培训,是由公司senior的manager之类的给大家做的,拉拉杂杂地断断续续地从4月持续到8月(总共加起来时间30天左右)。现在想提前解约,请问需要赔付培训费吗?
关于此培训费,我想确认的是;
1:公司自始至终都是内部一群人在这里培训与被培训,没有涉及到第三方,那么所谓的“第三方发票”可有来源?
2:如果可能产生费用,那么只可能是这样的费用:
A: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室,要打扫啊,准备啊,空调啊,冷气啊,购买一些纸啊笔啊什么的;
B:广州的同事来京给我们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比如飞机费用,住宿费用,给她的出差补贴等等(该人市外国人,是外国总部派驻中国两年的,是不是要按照从外国回来的钱算呢?)
C:在我们向客户收费的时候,按照每人每天来收费。比如,某Senior Manager去客户那里一天收费5000元,那么是不是该manager给我们培训时候也可以每天收费5000元并作为培训费支出呢?

请教各位以上问题,谢谢!
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活动,必须有关于培训费用支出的发票凭证。。。。。。。。。。。。这个发票是指什么发票呢?既然公司内部培训,那么不可能有什么第三方发票啊!那么内部培训后,出具怎样的发票我才需要给呢?谢谢:)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在劳动合同里如果约定了关于违约方支付培训费的条款,员工就必须支付培训费,但是法律规定的培训活动一般指受公司委派到公司以外参加的培训不是指公司内部培训活动,即使是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活动,必须有关于培训费用支出的发票凭证作为依据,所以你说的培训A的内容均属公司内部设施,不属于培训支出部分,日常工作的时候公司会关闭空调吗,至于公司的Senior Manager属于公司内部人员,就不能算培训费支出的,如果是外部聘请的教师才算培训支出,在一切都不清楚的条件下,如果出现纠纷,还是提请劳动仲裁为好,现在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劳动仲裁免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