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期限内未作残疾鉴定,一年后才向保险公司索赔,有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33:37
我朋友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了事故,双腿马上从脚踝处截肢,并且马上由保险业务员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但因为当时他情绪太激动,拒绝做残疾鉴定,所以一直拖到保险合同失效一年后才向保险公司索赔。请问此时他的索赔还有效吗?此时再做残疾鉴定还行吗?或者他若想索赔应该提供那些材料呢?请各位专家帮帮忙。

可以理赔的,因为人寿保单的规定索赔年限为五年.
残疾鉴定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一般是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来办理.所以你朋友完全可以拿会应有的钱,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就好拉.

可以,是在保险合同有效内发生的,
要医院证明。残疾证明。意外时报了警吗?
现在找保险公司联系了。可以理赔的。

可以理赔,出险两年内都可以的。需要哪些资料打电话问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就可以。

可以继续索赔。但是比较麻烦,最好委托保险公估公司或保险索赔公司处理。(需要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