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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56:19
现在法律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理由应该是怕引发犯罪和社会不公。其实人体器官不能公开买卖,造成了更残忍的犯罪和更大的社会不公。国家应该立法,允许和规范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理由:
1、 中国人传统认为肌肤毛发,来自父母,不敢有损;更追求逝者全尸入葬。所以中国人没有捐献器官的习惯,甚至极端抵触医疗卫生部门对捐献人体器官的倡仪,导致很长一段时期医疗需要的人体器官只能从死囚尸体上取得。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对人体器官的需要越来越大,使得人体器官更加缺乏。必须大力扩大人体器官的来源,才有可能应对社会对人体器官的极大需求。
2、 因为医疗及其缺乏需要使用的人体器官,导致少得可怜的医用人体器官,基本上被高官、富豪等使用了,普通老百姓很少能得到。
3、 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依然不完善,许多平民家庭遭遇到因医致贫的困境,最惨的是人亡家破。如果这些家庭的病人能够在医治无效的时候,签下死后出卖可用的人体器官的协议,所得到的资金很可能能够弥补家庭的医疗费亏空,不至于家庭陷入赤贫
一名急需钱来养活家人的摩尔多瓦女子,决定以3000美元的价钱,把一个
肾脏卖给一名富有的西方人。
3000元,对那些富有的西方人来说,不足挂齿,但对她来说却是一年多的薪水了。
这到底是剥削贫穷国家的人?还是一种应该管制也可以管制的救命交易呢?
这是欧盟司法部长们在未来几个月内需要回答的艰难问题。这些部长将要讨论
希腊提出的对付日益猖獗的人体器官和组织买卖的新建议。
专家们对买卖器官应否禁止或应在严格管制下合法化的问题上,意见有分歧。
国际医疗监察组织“器官观察”的负责人谢帕尔休斯说“为了挽救你自己的性命而摧
残他人的性命是不能接受的。假如需要器官,不应向活人打主意,应向死人求取”。
但一名以色列肾脏移植专家却认为器官买卖可以接受,但应立法管制。
耶路撒冷哈达沙大学医院肾病专家弗烈德兰达说:“不善的法律能杀死病人。”
国际相关执法官员说,有一件事情是清楚的:一个人体器官市场已经存在,并且日益
活跃。而最常见的买卖器官是肾脏,因为人可以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