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事情我的好朋友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57:08
有件事问下各位网友

我的朋友遇见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法律问题
我朋友今年18岁,正常来说够刑事年龄了
事情是这样的,他和他女朋友在床上发生了关系。
而当天晚上他喝了些酒,而却是他女朋友自己过去上他的床
然后双方发生了关系
后来,他女朋友父亲带他女朋友去检查后报了强奸案,才发现他女朋友年龄不到14岁
但他女朋友在派出所说了是双方自愿的(能否起到法律效果?)
这件考虑着几个问题
⒈在当天晚上我朋友和他女朋友发生关系之前,我朋友是专门要求他女朋友回家,而他女朋友不回去。
⒉他女朋友是主动来上我朋友的床,而我朋友当天喝了些酒。
⒊我朋友和他女朋友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⒋我朋友不知道他女朋友的实际年龄,因为是当天他们才谈恋爱的。
⒌我朋友是一个高中在校生。(能否在法庭上起效)
6.检察院现在让我朋友三天以后去..

顺便带一句,如果档案已经交上检察院。能否撤诉(撤消的意思)
问题 ⒈ 我朋友这种属于情节恶劣形吗??
问题 ⒉ 如果要判大概是多少年??
(问题补充)
⒈在当天晚上我朋友和他女朋友发生关系之前,我朋友是专门要求他女朋友回家,而他女朋友不回去。
⒉他女朋友是主动来上我朋友的床,而我朋友当天喝了些酒。
⒊我朋友和他女朋友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⒋我朋友不知道他女朋友的实际年龄,因为是当天他们才谈恋爱的。
⒌我朋友是一个高中在校生

问题 ⒊ 这几个问题能否在法庭上构成 量刑???

问题 ⒋最后问下我朋友如果要判刑,被判缓刑的可能有多大???

谢谢各位网友

没办法
你朋友构成了强奸罪
这罪的最大特点是无论女方是否出于自愿
都构成犯罪
你朋友是一定要负刑事责任的
另外上交了检察院是不能再撤诉的

《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无论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简单回答一下你大问题:
一、你的那位朋友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人(包括十四周岁)在犯严重的暴力犯罪都要负相当的刑事责任,如,放火、杀人、抢劫、强奸等。都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女方是未满十四周岁,在法律上称为幼女,而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在法律上一律界定为强奸。
所以,不论双方是否自愿,具体的说应该说女方是否自愿,不影响法律效果。
三、一下情况除外:
1、女方故意隐瞒实际年龄,如谎称自己已经年满十四周岁或者已成年,但这个界定和取证很难。
所以,你说的问题,只能看女方及女方家长是什么态度。至于你朋友是高中生在法院是不起效的,但如过有判刑,会考虑到量刑的。
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呵呵,个人认为,如果你朋友事前不知道或是不可能知道,女方或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也就是说,女方从来没告诉过他自己的真实年龄,那么,你朋友不构成强奸罪.

因为刑法对于奸淫幼女认定的时候,做了解释,就是要求故意,即明知或是可能知道对方是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看女方怎么说了,光说自愿是没有的,在对待此罪上,自愿不起作用.呵呵.

帮得上的话,记得给偶分哈.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