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这样的无赖受害者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47:46
再一次交通事故中,由于我的全责,造成受害人受到轻微伤害,受害人在医院住院,结果赖在医院不走了,想找我平白无故多要1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用。病人根本受伤及其轻微,现在病人已经治疗接近尾声(已经完全可以出院结案了)医院方面也就是最多开点恢复类的膏药,但就是赖着不走,按照保险公司正常赔偿根本赔不了多少钱。就是想趁着受伤赚一笔,各位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多谢指教

拿到他受伤情况的医生报告,将他告上法院。

凭医院发票赔付,在多少给点额外的钱,一定要有书面协议,
其他的他还要就让他去法院,不关他

收到你支付过的医药费收据发票,并请受害人的主治医生出个医疗鉴定.证明该受害人的真实伤害程度.

然后你可以告诉病人,根据你的伤害程度,我不可能付给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你不满意我的答复,你可以去到法院起诉.

然后你自己应诉就好.举证他的伤害程度,你支付过的费用.

法院调解不成的,下个判决或是裁定,把你的补偿做个一次性的认定,就完了呗.

主动报案,申请做法医鉴定,由交警事故科来调解。调解不成,交点罚款给交警,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民事赔偿,法院依据法医鉴定判多少你赔多少。不要单方直接与对方接触。这样的话对方想弄点医药费也要化很多精力。

不要去理他,让他去找吧,让他去起诉吧。

首先是做好医疗鉴定,因为这是赔偿的依据之一。

致残或死亡可要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既然只是轻伤,在这点上就不用怕他无赖。

一般伤势索赔约有7项

孙律师表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医疗费

医疗费的索赔主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双方协商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协商或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如果对方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相应地举证证明。

误工费

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