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棘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34:34
我跟原来的男朋友05年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合同上面写的他的名字。现在两个人已经分手,他要在今年9月份结婚。房子归我,他买房子出资的钱我已经返还给他。
房子的土地证现在还办不下来,只能办房产证。
房子买的时候22万多,现在估计40多万。
我现在该怎么以最少的钱,最快捷的方式把房子名正言顺的归属到我的名下?
赠予?过户?还是等到5年之后过户?还有,5年过户的时间是以什么为标准开始计算时间的?

我说你呀,还等五年就少了个营业税,但你有没想过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产权还是他的,要不你们写协议,现在房子也涨了还在呼这个,万一她老婆在哪边说这说那的,你房子就。。。。。。。。。。。。。办吧,

房子归谁看房产证在谁的名下,而房产证的名字又是购房合同的名字决定的。你不能简单地讲房子归你,因为是他签订的合同!
如果房产证在他的名下,房子能否过户给你,完全看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讲信用,还是通过买方过户给你,你要承担全部税负。不宜赠与(税负更重),也不宜五年以后过户(风险很大)。

鉴于这种情况,更名费用太高,是不合理的,5年的时间是按照房屋开具发票或缴纳契税时间计算

解决方案:你们二人应签订协议,内容为:
1.他承诺将该房屋无条件赠与你
2.该房屋产权办理由他全权委托给你
3.公证处公证该协议

这样,你可以放心的等到5年后办理产权,而且相对手续费用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