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中查封、扣押财务的法律依据和扣押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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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查封”司法解释。
  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规定的。
如果行政机关因为办案的需要,要扣押相关的物品做为证据,可以持扣押单,当面点清所扣押的物品,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扣押。
  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

没有期限,以审理,裁定,执行完毕为准。
一般来说,扣押后,法院如果确认执行,是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