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延期付款对买卖双方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59:50
一直对这个弄不太明白。自己的理解中,似乎对卖方并没有影响。
以l/c 90 days after sight为例,买家开出l/c后,卖家装运并将相应单据交给议付行,之后议付行就立即议付给卖家。
至于买方,是在90days时才偿付给开证行。
我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另外,如果90days才议付的话对于买家是不是得多付90days的利息?
先谢谢回答。不过能不能先说一下我原来的理解对不对。

如果是卖方提出的,很可能是工厂的生产出问题或者是运输中有问题,就卖方而言可能影响商机,导致产品无法卖出合适的价格!
如果是买方提出的,极有可能是买方的资金问题,如若已经发货,卖方首先要承担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其次就是汇率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第三就是导致卖方出现资金压力。

买方利:若资金不足可以在90天内筹集资金.利于资金的周转

卖方要承担货款丢失的风险.万一还没付款公司就倒了.那就货款两失了!

上学期学的 忘了不少 这也是我自己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