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服上24小时歇24小时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35:43
我在的物业客服从早8:30上到第二天早8:30,8:30以后休到第三天8:30这占用了月休的一天,也就是一个月法定休息日是8天但我们上完白天加夜班第二天的休息占用了一个公休日,其中给加班费,这是否合理

回答楼主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所以根据劳动岗位分工不同
劳动时间也会有不同
楼主叙述的
我在的物业客服从早8:30上到第二天早8:30,8:30以后休到第三天8:30这占用了月休的一天

如果你与该物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该合同条款 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正是如此
并且对加班有加班费支付

那么该物业公司并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

回答完毕!

主要看合同,这是你们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因为,没有看到合同所以没有办法回答你的问题.

但是,有个问题需要提醒的,那就是,对于劳动强度大,对身体危害大的,国家有强制休息的规定,除此以外,就像你说的物业服务,肯定不属于词类,只能多拿工资而已.

既然给了加班费,那就说明公司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