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权利没收(暂时保管)学生的物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1:33
老师可以?凭什么?这个“老师”的界限是什么?平时上课老师?家教老师?夏令营老师?

难道上街随便找个人说是“老师”就可以没收物品了么?

其实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的。只是传统的尊师导致这样。

《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财产权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经法律程序才能剥夺公民的财产权

老师的做法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