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能拿回聘礼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33:43
定婚时付给女方13万及两条项链,这段时知道那个女的不地道,,想退婚..能拿回钱吗//
具体怎么弄才能拿回来..打官司胜算大吗

可以,法律是支持的,可以全额拿回,当然也可以只拿回现金,拿个现金就可以了,项链送就送了!~

可以啊~~~~~~~~~

我们这里是退婚可以要回聘礼
不知道你们那的风俗是什么了

全拿回来
可以的
她们当自己谁啊?

法律不禁止,但是你也得拿的回来,既然那个女的不地道,她还会给你啊?

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退婚时彩礼的返还

这应该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的情形。即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赠送彩礼,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包括男方退婚和女方退婚)未能结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关于彩礼的性质

对于这种彩礼的性质存在不同的看法,争议较大的两种观点是其到底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还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两者该如何理解呢?

(1)一般的赠与。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的行为,具有无偿性、单务性的特征。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外,赠与人在赠与物未交付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赠与物一旦交付受赠人,除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外,赠与人不得要回赠与物。因此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赠与行为,则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行为不应得到支持。(2)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观点认为因婚约赠送彩礼的行为是《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的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是婚约的成立,如果条件成就(婚约成立),那么赠与行为继续有效,赠与物的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如果条件不成就(婚约解除),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彩礼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彩礼应当返还赠与人。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给付彩礼的行为从表面上看确实是属于赠与行为,但它与民法上一般的赠与其实是存在差异的,它并不单纯地以转移财物的所有权为目的,而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而且给付彩礼对于很多当事人来说并不是其心甘情愿主动给付的,而是迫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因此它并不是一种普通的赠与行为。

2、一般处理

如上所述,既然以结婚为目的赠送彩礼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