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12:13
我父母离异,我是被判给母亲的.

我母亲今年48岁了,可是继父一直想让我母亲为他生一个孩子.

可是万一在手术过程中有危险,大人和小孩只能要1个.

我想请问从法律上讲,院方在听取我继父的意见以后,还要不要过问我的意见?还是只要我继父一个人同意要哪个就可以了?

还有就是如果我继父要了小的,放弃我母亲,那么请问我有权将他告上法庭么?

谢谢了!
另外补充下,我20岁了,有完全行为能力了.

首先对于楼主的孝心,表示感动。30周岁以上就已经属于高龄产妇了,你母亲这个年龄如果进行怀孕的话,那无异于九死一生啊。
虽然目前我国对于楼主所讲述的事实并无法律条文,但是楼主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如果纯粹从法理角度来看,如楼主讲担忧之情况真的发生话,你继父是有过失杀人的嫌凝的。
(过失杀人罪,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但这只是纯从法理上来进行分析的。
我建议你按以下办法来处理这件事:
1、与你母亲进行祥谈,看你母亲是否真心愿意再生育;
2、如你母亲是真心愿意的,则带你母亲与你继父一同去医院做较为全面的体验,然后对其怀孕进行安全性的评估,在医生的建议指导下进行怀孕。
3、如你母亲不是真心愿意的。则需要你与你继父做工作了,如工作做不通的。则可向当地妇联组织寻求帮助,希望它们进行干遇阻止。一般来讲是很有效果的。

1、你、你妈都是成人,可以决定各自的生活
2、如果你妈和你继父商量过,你妈同意,你继父同意,我想你不好阻挠吧?

我个人认为,院方是不听你的意见的,只听你继父的意见就可以了,因为他们是夫妻,如果他选择了小的,最后还是看医院的结果,一般你是没有权利将他告上法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