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福音? 圣经里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48:37

中文的“福音”是从新约希腊文的evangelion及英文的翻译GOSPEL意译而得的。事实上,在早年的希腊文学里,如荷马的史诗奥笛Homer's Odyssey就用evangelion这字,作为给予传信息的人的“赏赐”,或是指获得好信息后向神明所献的“感恩祭礼”。由于这字的含义,使新约的作者很自然地采用来直接表达“good tidings=好消息=有福之音”的意思了。所以福音在新约中确有它独特的意义,而且属基督教会专用的名词,表达:神借着耶稣基督使人从罪恶中被拯救出来的令人欢乐的宣告。
  “福音”这概念是在新旧约都有。尤其在旧约 赛61:1 ,就提到这个概念。旧约新约都是靠耶稣的宝血得以除罪,只不过旧约是用预表的祭物,新约是道成肉身献祭。
  “福音”这词在新约中当作名词用七十五次之多,其中保罗书信就用了六十次。这词也用来作动词,即传福音的意思,有五十四次之多。保罗也用了廿一次。路加的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共用了廿五次。然而,引人注意的是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及三卷书信中,竟一次也没有用过。这不是说约翰不认识“福音”这个词,而是他选用“见证”来表达福音的另一个层面。
  由于这些新约著者对“福音”应用次数的多寡悬殊、就可以看出各人对“福音”或“传福音”的心态很不相同。马太是要犹太人明白耶稣基督所传的福音就是犹太人日夜所盼望的天国的福音。马可一开始就声明他现在所记的,是“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他是要宣告,整本马可福音所记载的耶稣基督,就是福音。因此,人应当悔改相信福音,甚至为福音而丧掉自己的性命或撇下世上的一切。最后,他还呼吁信的人要往普天下去传这福音。
  “福音”对保罗来讲是他整部神学思想的中心。他自认是福音的特使(罗一:1;林前十五:1)。他所传的福音是称为“督的福音”“神的福音”。因此这福音的创始者subject就是基督就是神,而且这福音的内容object仍然是基督是神。保罗是要把这“好信息”的主角与内容,有行动有步骤地宣扬出来。他以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因为这福音能显示神的公义,也能满足人的盼望。保罗认为他自己不单是“福音的执事”,也是“外邦人的使徒”(罗一:1;加二:8)。原来犹太人以为律法与教训是神专为犹太人设立的。现在保罗要把这传统观念完全打破,而将福音冲出藩篱传向外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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