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如此情况怎样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27:11
交通事故后,我方人住院,后回家休养,责任认定对方负全责,负责两车维修及人员治疗费用。两车在停车厂修理,对方入的是全保险,(对方是外省人)对方因要回去找保险公司理陪,将本方住院发票等通过保险公司拿回理陪,后对方偷偷将停放在停车厂的车开走(汽车修理费已经支付),联系对方:我方人员住院损失什么时候给,对方一直以保险公司尚未赔偿为由,不给答复。
请问象此情况该如何办?谢谢了!
我能不能给保险公司施加压力,这样他车子所理赔的钱,保险公司就要进行追偿?
还有,交通事故结案,有没有规定双方必须要签订个字据什么的?证明事故已经完全结案。

可以到事故发生地或者肇事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具体索赔项目如下:
1、医疗费:您朋友由于此次事故受伤而支付的全部医药费、治疗费以及住院费。注意,这里的费用是指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直接赔偿,与此次事故无关的费用不在此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现有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按照住院天数X50元/天(北京地区标准),全国的标准可能会稍有不同,但不会差距太大。
3、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民纯收入)X伤残指数X赔偿年限。赔偿年限的确定与您朋友的年龄有关,法律规定,60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但最低不低于5年。
4、误工费:是指您朋友由于遭受车祸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部分。误工费的给付最长可到伤残鉴定的前一日。如果您朋友车祸前有固定工作,可由单位出具实际月收入以及由于车祸后未能上班扣发的收入证明,月收入超出纳税起点的应开具地税局的纳税证明。如果您朋友车祸前没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当地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民纯收入)折合成每日费用进行计算。
5、护理费:是指护理人由于护理您朋友而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部分。除了开具医院的护理证明外,还应开具护理人的收入证明,具体可参照误工费的证明开具。
6、交通费:是指您朋友由于就医而花销的交通费用,实际处理中一般以公共交通费用为准。您朋友在住院期间是不涉及到交通费的。
7、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与您朋友的伤残指数联动计算。在北京地区,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一般为20000元,如伤残指数定为10%,精神损害赔偿则为2000元。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最终的赔偿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索赔费用应该就是以上列的7个方面构成的。由于这种索赔计算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以获得满意的答复。

PS。对方没有必要销毁发票,因为,对方已经付了医疗费,如果毁去发票,就无法获得保险理赔,会白白赔钱,这买卖做起来可十分不值。

补充回答:
1、您向保险公司施压没有用的,因为对方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有权将保险赔偿金领走,不违反法律法规。关键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