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大型国有企业 中冶东北建设有限公司 不给交住房公积金 这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应向哪些部门反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37:38

作为国有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你可以向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在地级市吧,这个我也不清楚,你具体上网查查看。

目前还没上升到违法的范畴,算是违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公积金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