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露天大厅拍照时被人说侵犯人权 好长的话有耐心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6:19
是这样
我今天在广州市儿童医院 那里有一个比较大的露天大厅 供给挂号或者等着瞧病的小朋友座

那里的装饰很漂亮 楼梯上有长颈鹿的图案 而且那些椅子都是五颜六色的
我以前没见过这样的医院 我是北京人 我家乡那里的医院可能都太过于正规或者说是商业化
没很高级但让我觉得没有什么人情味
所以我觉得这个医院好漂亮 小朋友们进去时候一定不会太担心pp会痛吧~

之后就拿起相机想记录下来 我喜欢用相机记录生活的点滴
我拍下了那个长颈鹿的楼梯 然后想继续拍那些五颜六色的座椅
因为不想拍到人 我躲躲闪闪等了半天才拍到一张 还想继续取景的时候
有个人做过来 是背对着我 之后我想走 到门口被保安叫住了
是那个人叫的 竟然说我拍了他 侵犯了他的人权肖像权什么的
我实在有些无语 我真的没有拍他 因为我用的是胶片机 每一张都很小心
我当然清楚自己拍了什么

他竟要我把胶卷整片拿出来暴光 我当时拍到34卷左右 前面的不可能给他暴光掉 于是僵持下来 我就报了警 之后到了派出所

我之前确实不知道医院不允许拍照 这一点我该道歉
但他坚持要暴光胶卷而且态度蛮横 我态度很好配合警察 后来警察都有点烦他了 最后没办法 找了家冲印店 周一取片为证 医院方面当时就解决了 只是口头提醒我以后别在医院拍照 然后晚上我回去的时候 还自己特意去了医院找到那个保安和他到个歉说添麻烦了 他好像很年轻和我是同龄人 也很客气 就说没事 还谢谢我配合他们的工作和能来道歉
说了这么多 其实我就是想问问

1 假如我真的拍到了他 是不是有初犯什么法律条例?
2 如果周一证实了我确实没有拍他,他是否或者说我是否能要求他得到什么惩罚?他真的给冲印店和派出所的同志找乐不少麻烦态度很差的
先回:落叶知过
不是什么现实不现实的问题
我根本没拍到他 一个摄影师当然清楚自己相机里得36张胶卷都拍到了什么

我只是想到时候反过来教育他一下 我和民警当时都问他如果没拍到怎么办
但他就是一口咬定我拍到了 他当他所有的言语和都是已经假设在拍到的情况下的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我帮你做如下回答:
1、侵犯肖像权要满足的要件一般有两个:一是未经本人允许的,二是以赢利为目的。这两个要件其实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你拍到他的话,但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也没有以盈利为目的做陈列展示,那么你就没有侵害他的肖像权,他可以要求你退回照片,不让你持有他的照片从而保护他自身的肖像权,但他没有理由要求你赔偿,因为你并没有发生侵害他的肖像权的事实!

2、如果你没有拍到他,你可以以诽谤罪像人民法院提及自诉,但在现实司法实践会比较麻烦。何况他是一个精神病患也不一定(没事找事型的),所以,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吧。

1.我和唠叨磨法师的一样。
2.我不认为他构成诽谤。因为情节显著轻微。你别浪费时间去告他了。告了警察也以这一条不立案。
3.你不用担心,就算真拍了他,也就是民法的赔礼道歉。如果他要你赔偿,你让他去法院起诉,由他提供给法院财产损失,提供不出他自己倒霉。
没事的老兄。小事情。

现实点,如果真的糟糕,照片中拍到他了,把照片的底片和照片给他,当着调解的民警给他赔礼道歉也就完了,他要求赔偿,好,让他要求去吧,别理了,让民警同志们作个证,你态度好并极其诚恳的道过歉了,且你目的不是拍他,有保安,医院等作证么~~乖,不怕的。他爱闹腾就闹腾去吧,折腾不死他。
没拍到的话,更好啦,要求他赔礼道歉。也就完了,咱不和他那种人计较,像狂犬病似的,逮着谁咬谁,咱素质好,道歉就结了,不和他一般见识,不然告呀索赔呀的也啰嗦,还没什么大好处。
要是你担心,我就说说,他没法律依据的,不用担心,他要是真敢告,你发信息我,我义务帮你写答辩状。我最开心和这种人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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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他这种行为也就是道德败坏问题,谈不上法律界限,至多就沾点治安条例的边儿。最多也就是能要求他赔礼道歉,或者让他登报道歉声明,
没取照片他咬死了里面有他。如果他要求赔偿数额很大,照片又没有他,那感情好,他就是讹诈,敲诈勒索!
如果拍到了,我也说了,不违法的,你不是用于营利的目的,就是自己拍拍来玩儿给自己看的,应其要求毁掉有他的几张就可以了。没有条例和法律会认为你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