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是本地人我应该在哪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5:01:12
借款人不是本地人我应该在哪诉讼

起诉借款人的问题属于民事诉讼管辖的问题,可以有以下情况:
  一、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到约定的法院起诉;
  二、双方未约定管辖的,可以到借款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由此,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还款纠纷的履行地自然在债权人(出借人)一方。作为出借人在合同中属于接受给付货币一方(即借款人要向出借人还款),出借人的住所地应作为还款履行地。

解析:原告就被告是一般原则。本案不存在原告住所地管辖的特例。

但是,本案涉及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管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由此,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还款纠纷的履行地自然在债权人(出借人)一方。作为出借人在合同中属于接受给付货币一方(即借款人要向出借人还款),出借人的住所地应作为还款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四条是有关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定,如无司法解释或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外,在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时,应适用这一规定。

因此,本案中出借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住所地)起诉。

本案中,出借人(即楼主)可以自由选择依据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地(楼主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起诉。

被告人所在地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