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一点事情 小女子请各位看官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15:33
7月29日中午11时41分,我在湖北大学门口的天天网吧上网。当时网卡里面没有钱了,就在收银台冲值50元,给了收银员100大钞之后,就忙着登记身份证号码,收银员在冲值完毕归还网卡时并没有找钱(50元),我当时大意了,直到第二天清钱包的时候才发现,当天中午立刻去该网吧解释情况要求找钱,该网吧以该收银员没有当班为由拒绝,其后多次去网吧未果,直到8月1日,我在网吧与该收银员当面争论,经该网吧网管核实,29日中午确实发生了“未找钱”事故(有电子录象与上网冲值记录),但是该收银员以事情过去两三天,说不清楚,且柜台钞票没有当面点清属个人责任为由,拒绝找钱。
事情发生后,我很困扰,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拿该收银员没有办法。(她理都不理我,做她的事情,我找她理论她完全没有反应)
据此,我认为此事很难私了,想请问各位,如果我真的申请民事诉讼,胜诉几率有多大?当然,有些人觉得为了50元太小题大做了,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在这种事情上吃亏的人,凡事都要做到无愧于人,无愧于自己。
顺便问一下,她说的银货两讫真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么,就比如我给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我们当时在柜台上进行的并不是一个平等的交易。

极度的赞成“凡事都要做到无愧于人,无愧于自己。 ”这句话,但是这件事虽然是她不对,也就干脆这么过去吧,首先是为了这50块钱你已经不舒服了2天了!!很伤身体其次如果再计较于人于己都没益处的~
你就想到如果你非闹的话第一事情脱多久你就烦多久,其次在网吧打工的一般一月没多少钱~为了这点钱去打工多半是没什么学历或者没钱外地乡下来打工的~找份工作很不容易
我就是在北京打工虽然没做过坏事但是却也见过很多人外地来这边打工就因为一点和客人的小争执就被开除了~找工作很难的
楼主就饶恕她一次吧!宽恕人也是种施与!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