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46:03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中《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从哪 几方面考虑和计算?可不可以从原材料、人工工资上涨等方面考虑?有哪位专家帮忙解决,不胜感激!

关于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其中包括那些内容,除了你说的原材料、人工工资上涨等市场自然浮动,还包括很多延期涉及的问题,比如工程类:一项工程的滞后,可能要延迟其他相关工程……货物类:某种货物不能及时购置,会影响整个设备更新计划……
总而言之,要尽量把能够想到的损失罗列,因为本身索赔的过程会“扯皮”,最初提出的数额是要打折扣的。

首先要根据合同赔偿,把合同部分的损失补偿之后,再从其他方面赔偿,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