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邑二千户是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04:02
像汉朝的平阳侯的食邑二千户

简单的说就是把两千个人家的每年的田赋封赏给你

食邑二千户是指享受2000户居民的租税,徭役的征用权,是随爵位高低以及受皇帝的宠幸程度分赐的。我记得在西晋以前食邑的数目都是实数,即食邑2000户就是享受2000户居民的租税,徭役的征用权,到西晋以后可能是因为连年征战,贵族滥封国力衰退,所以食邑的数目就变成虚数了,西晋实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原先封的是2000户,实际你享有的才667户),东晋是九分之一,北魏王二分之一,公三分之一,侯伯四分之一,子男五分之一,到北周就成了十分之一。
隋唐以后食邑分实封和虚封。虚封食邑不享租税,要花钱自己去领薪水,不够花造反去。元初废食邑。明初实行禄米制。
用自己的话说的,不知道详不详细

食邑

中国古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在内)。又称采邑、采地、封地。因古代中国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为食禄,故称为食邑。盛行于周。分封以宗法制度为依据,大小按封爵等级而定。卿、大夫在食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食邑原为世袭。战国时食邑主相互兼并,世袭制度废弛。秦汉推行郡县制,承受封爵者在其封邑内渐无统治权利,食禄已改为以征敛封邑内民户赋税拨充,其数量按民产计算,与周代按田邑大小区分者不同。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

战国时期享受食邑的范围相当宽。除了封君、封侯、将相之外,立有一定功绩,达到一定职位,或因某种特殊关系而享有食邑者很多。
秦商鞅变法时规定,达到军功爵第九级“五大夫”即可“税邑三百家”
陈戴任齐国的“卿”,并不是封君,但有食邑《商君书·赏刑》中说:“周(周围)官之人,知而讦(告发)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代替)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说明当时到一定官职便可享有食邑。
秦将樊于期降燕,秦悬赏,如有得樊于期之首者赏“金千金,邑万家”
战国时期贵戚的汤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种,但享受汤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张仪游说楚秦
和好,愿以秦女嫁楚,并“效万家之都,以为汤沐之邑”
与汤沐邑相类似的还有养地。西周为了与秦结好,提议把应邑献给秦太后作为“养地”
《墨子·号令》有“封之以千家之邑”,“封之二千家之邑”的记载。《荀子·荣辱》篇曾谈到